各部门:
200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、科技厅、社科院等各类项目申报工作 将陆续启动,为做好各类项目的遴选申报和对口推荐工作,根据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各类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,院科研处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各类院级课题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课题类别
1.院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
2008年计划立项15项,每项资助500-1000元;从中遴选8-10项重点课题分别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(含招标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)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。
2.院级科技项目
2008年计划立项10项,每项资助1000-3000元;从中遴选重点项目分别推荐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、省高校科技项目和省科技厅计划项目。
3.院级人文社科项目
2008年计划立项 5项;每项资助500-1000元;从中遴选重点项目分别推荐申报市社会发展计划项目、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。
二、选题范围
1.院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
主要范围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,重点包括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及工作机制研究、课程体系改革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、实训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、师资队伍建设及管理机制、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。
选题可参照《江西省2008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指南》和《江西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指南》。
2.院级科技项目
1)参照《江西省十一五科技规划项目指南》和省教育厅《江西省高等院校2003-2007年科技发展规划》,结合学院实际进行选题。
2)与政府、研究院所和企业进行横向合作的新技术、新工艺和新产品等技术应用型项目。
3)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(包括现代化教育技术和学院管理信息化的规划及应用研究);实验仪器设备的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。
4)其它具有理论创新和技术价值、对学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自选项目。
3.院级人文社科项目
1)参照《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》,结合学院相关的专业方向进行选题。
2)与政府、研究院所和企业进行横向合作的经济类、管理类等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。
3)高校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后勤管理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学生管理、人文素质教育等方面研究。
4)其它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、对学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自选项目。
4.下列各项不得再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的项目课题。
1)己经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奖励的项目;
2)已经发表的论文、完成的软件、其它已经完成的有成果的项目;
3)己经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的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截止2008年5月31日,凡承担各类各级项目未按时鉴定结题的项目主持人,不得作为同类别项目的主持人申报同级别及其以下级别的项目。
2.院级项目申报主持人仅限1人;项目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(含主持人)。
3.同类别院级项目申报主持人只能同时申报1项;确定项目时,同一主持人承担不同类别的院级项目主持原则上不超过1项。
4.研究人员参加各类项目(含申请和在研)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。
5.院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(省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其他人员可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提交推荐书进行推荐,并将推荐书附在《申请书》后一并装订)。
6.院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1年,最长不超过2年(省级教研类和社科类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;省级科技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)。
7.院级项目申请均需填写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×××项目立项申请书》;意向报省级教改课题的可直接填报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请书》;其它推荐报上级部门的项目在确定后,再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。
8.各部门对本部门项目分类汇总,预审排序后统一报科研处,推荐数量原则上:教育教学研究类不超过3项,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,人文社科类不超过2项。
9.凡被学校推荐报省、市级的项目,应上级要求缴纳项目评审费。
四、项目产生依据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在确保立项课题先进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的前提下,兼顾专业平衡。按以下程序产生院级立项课题:
1.项目申报人所在部门初审、排序;
2.科研处预审;
3.院专家组按《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评审办法》进行项目交叉盲审,进行量化评分;
4.院学术委员会审议;
5.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。
五、时间要求
1.5月4日---5月31日各部门组织申报,进行项目初审,将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汇总排序后交科研处。
2.6月1日---6月6日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并公布院级立项项目,并遴选推荐报上级渠道的重点项目。
3.6月7日---6月8日评审结果报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和院长办公会议通过。
4.6月8日 科研处拟文将省级教改项目统一上报省教育厅。
4.其余上级部门项目待具体通知下达后,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申报。
六、其它
1.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校园网科研处主页“申报立项”栏目查阅下载。
2.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填报电子文档,用A4纸打印一式5份。
3.联系人:向南阳;联系电话:8262665。
4.材料受理时间:5月22日至5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5.未尽事宜,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请各部门按要求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推荐组织工作。
科研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