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、财政部确定为全国70所、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,2005年获“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”殊荣。
四,办学地点: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,邮编332007。学校位于九江市区,东临鄱阳湖,南倚庐山,北滨长江。
1、我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;
2、专业语种不限(旅游英语、商务英语专业的语种只限英语),选考科目不限,男女比例不限;
3、录取分数线按当地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,投档比例按1:1.2或当地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;
4、考生身体符合国家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,生活能完全自理;
5、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,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,对进档考生将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,请广大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;
6、学院设立了奖学金、勤工俭学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等多种助学项目,国家奖学金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;勤工俭学岗位每生每学期可获800-1000元勤工助学金;特困生补助费每学期生均400-1200元;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1000-6000元。
7、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,学费5000元/人.年,住宿费:公寓800-1000元/人.年,普通宿舍:400元/人.年。
电话:0792-8262600 8177701 8177702 传真:0792-81750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