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系:

为贯彻落实兵役机关和有关部委关于《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收对象和条件:

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,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,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。政治、身体条件,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。应当未婚,男性年龄不超过二十四周岁。同等条件下,党员、学生干部,曾服过役和在学术、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。

二、我校符合本次士官招收要求的专业如下:

专业名称

专业代码

符合班级

水上运输类

520406

造船0701 造船0702 船动0701 船动0702

电气自动化

580202

电气0701 电气0702 船电0701

数控设备运用与维护

580302

数维0701 数维0702

汽车控制与维修技术

580402

汽车0701 汽车0702

汽车电子技术

580403

车电0701

通信技术

590301

通信0701 船通信0701

三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5月30日。

四、报名地点: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五、工作流程:

6月底将完成全部体检政审、专业审定、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,正式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。

六、咨询电话:

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:8262655

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:8449121

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0-5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