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系:
为贯彻落实兵役机关和有关部委关于《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收对象和条件:
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,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,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。政治、身体条件,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。应当未婚,男性年龄不超过二十四周岁。同等条件下,党员、学生干部,曾服过役和在学术、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。
二、我校符合本次士官招收要求的专业如下:
专业名称
| 专业代码
| 符合班级
|
水上运输类
| 520406
| 造船0701 造船0702 船动0701 船动0702
|
电气自动化
| 580202
| 电气0701 电气0702 船电0701
|
数控设备运用与维护
| 580302
| 数维0701 数维0702
|
汽车控制与维修技术
| 580402
| 汽车0701 汽车0702
|
汽车电子技术
| 580403
| 车电0701
|
通信技术
| 590301
| 通信0701 船通信0701
|
三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5月30日。
四、报名地点: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五、工作流程:
6月底将完成全部体检政审、专业审定、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,正式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。
六、咨询电话:
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:8262655
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:8449121
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0-5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