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
根据赣职鉴字[2015]3号“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发证和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”(见附件1)文件要求,现就我院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换证及培训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现有考评员数据统计及资料归档工作

请各单位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“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员、质量督导员统计表(2015年)”(见附件2),并上交考评员证卡复印件(正、反面)。

二、考评员复审换证工作

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已取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的2007-2012年2月的考评员、高级考评员资格,未办理退休手续且仍在从事考评员工作的人员统一填写“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复审换证个人申报表”(需本人签名)(见附件3),同时上交“2015年度考评员复审计划表” (见附件4)、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原件及复印件(考评员证卡复印件与个人申请表合订)和考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(不少于1000字);

三、考评员培训发证工作

各单位根据本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实际需要填写“2015年度考评员培训计划表” (见附件5)。考评员培训申报具体条件及要求请参照赣职鉴字[2015]3号文,同时按此文要求准备个人申报材料。

请本单位于2015年4月24日前收齐汇总本部门材料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实践科,本次培训发证和复审换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各部门在工作中如有异议和问题,可与教务处实践科卢东升联系,联系电话:0792-8251585、622080。

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
2015年4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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