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部门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社政字[2008]37号文件的要求,学校将于近期开始组织2009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,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项目类别
一般规划项目(3000至10000元资助);重点规划项目(不超过20000元资助);专项任务项目(须获得横向到帐经费不低于20000元);经费自筹项目。
二、学科范围
本次项目不设指南,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,结合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科发展的需要,自行拟定研究课题。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:
管理学;马克思主义/思想政治理论教育;哲学;逻辑学;宗教学;语言学;中国文学;外国文学;艺术学;历史学;经济学;政治学;法学;社会学;民族学;新闻学与传播学;图书情报文献学;教育学;体育学;心理学;统计学;港澳台问题研究;国际问题研究;交叉学科/综合研究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项目的申请者(指课题负责人)必须符合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申报条件。
2.未完成历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。
3.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低于2万元资助经费。
4.申报者应查阅本项目历年的立项资料,避免重复申报。
5.不受理教育科学和教改内容的项目申报。
6.校内近期立项的社科类项目优先推荐。
四、申报办法
1.申报人按有关要求填报申报材料。
2.各学科所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统筹、审核和推荐。
3.科研处组织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,遴选不超过4项推荐报省教育厅。
五、申报材料
1.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》A表一式5份;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》B表一式5份;申报材料的电子稿。
2.省教育厅将启用本项目的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,科研处将根据省厅要求组织推荐项目的网上申报。
六、其它事项
1.截至日期:9月20日;受理地点:科研处;联系人:向南阳;联系电话:8262665。
2.申报费用: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的要求缴纳。
3.相关文件和表格在www.jxedu.gov.cn“科学研究-社会科学”栏目中查阅和下载。
科研处
2008-9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