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2016年“中秋节”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9月15日(星期四)至17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日)上班,上9月16日(星期五)的课。

二、有关工作

1、学工处、各二级学院要在“中秋节”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。

2、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稳定检查,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3、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,安排好假期值班。如遇重要情况,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各部门值班安排报人事处、保卫处、院办备案。

院长办公室

2016年9月12日